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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思波德里亚:我们如何理解消费社会 |
作者:吴兴明 文章来源:《文化研究》第五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20 文章录入:okuc 责任编辑:oku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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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德里亚在相当程度上已成为国内批判、理解消费社会的思想基础。这种情形显示了某种反省波德里亚消费社会理论的必要性。因为如何理解消费社会在今天决不仅仅是一个某某理论如何继承、发扬的问题,实际上它几乎成了人文学确立自身言路的现实语境。那据说是尚未到来的消费社会,其实早已经成了人文学界或明或暗的关切重心。 但是,波德里亚的思想过于庞大而且几经变迁。本文所谓“省思”,其实仅关涉他早期消费社会理论的框架性论设及其语述立场。即便是这一部分,实际展开的仍然是局部的反省。由于是局部的和在理解中可能出现的偏差,我不敢期望在对波氏理论的反省中又“击中”了什么。也许正如同许多名不副实的反省一样,本文所要表达的与其说是对波德里亚的反省,不如说是对消费社会的态度。 一、 对消费社会,波德里亚取符号学分析的路数。所以取符号学而不取其它,是因为其它路数抓不住这个社会的根本。什么是消费?波德里亚说:“从一开始,我们就必须明确指出:消费是一种系统联系(relations)的主动行为(不仅是与物的联系,而且是与物的总体和整个世界的联系),一种系统化的行动方式和一种我们的整个文明奠基于其上的全球性的反应。”1“我们必须明确指出,物质商品并不就是消费品:它仅仅是需要和带来满足的物品。我们一直都在购买它,拥有它,喜欢它和享用它,然而并不消费它。”2波德里亚说,原始人的节庆,封建地主的挥霍,19世纪资本家的奢华,所有这些都不是消费行为。如果我们要合理地对当代社会使用消费这个术语,并不是因为我们现在吃得更好,看得更多,拥有更丰富的物品。“不管是商品的数量还是需要的满足程度,都不足以定义消费这个概念:它们仅仅是消费产生的前提。”3 那么,究竟什么是消费?波氏说:“消费既不是一种物质实践,也不是一种‘丰盛’的现象学。它既不是由我们所吃的食物、穿的衣服、开的小车来定义,也不是由视觉、味觉的物质形象和信息来定义,而是被定义在将所有这些作为指意物(signifying substance)的组织之中。消费是当前所有物品、信息构成一种或多或少连接一体的话语在实际上的总和。”4就是说,消费是一种新的“语言的同等物”,是一个组织化的话语系统。“消费,它的有意义的用法是指一种符号操控的系统行为。”5这种符号活动的特殊性在于:它的话语符码不是我们用嘴说出的话,而是由物品来编制的符码(object-sign)。波德里亚说,有象征意义的物品过去也有。但是,传统的象征-物(object-symbol),比如实用工具、家具、住房等等,作为与生活有真实联系的中介物,它以其质态和形式清楚地显示了这种联系的痕迹:它的质感、重量及其涵义直接进入并实现在它与人类生活的内在联系之中。因为这个缘故,它与生活的联系,它的含义,不是外在、武断和强制性的,而是内在于人的生活的。在这种情况下,波德里亚说,“物品并不被消费”。但是,在消费中,物品变成了符号: 要成为消费品,物品必须变成符号。即它必须以某种方式外在于这种与生活的联系,以便它仅仅用于指意:一种强制性的指意和与具体生活联系的断裂;它的连续性和意义反而要从与所有其它物类符号的抽象而系统的联系中来取得。正是以这种方式,它变成了“个性化的”(personalized),并进入了一个系列等等:它被消费,但不是消费它的物质性,而是它的差异性。6 所谓“个性化”是指在生产中瞄准似乎是个性化的要求而进行的系列设计和安排,所谓“差异性”则是指物品作为符号对社会地位的不同区分。因此,“差异”和“个性化”是指物品符号的具体涵义和凝聚这种涵义所必需的生产要求。波德里亚说,物品向系统化符号身份的转变需要一个物品与人类关系的相应的转变:物与人的关系“变成消费关系”。而“这就是说,人人关系(human relations)本身在物品中并通过这些物品倾向于自我消费”。由于物品在这种关系的自我消费中“变成了必不可少的中介”,“立刻,物品就变成了这种关系的替代性符号”——一种关系消费之“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7 这些绕来绕去的话是说,物品向符号转变的关键是它变成了人与人之间关系消费的中介物:因为它成了关系消费的中介物,所以变成了“仅仅用于指意”的符号;因为它仅仅用于指意,所以它以其有用而与生活的真实联系被斩断和抽离了;因为这种抽离不是出于个体内在的真实需求,所以它的编码是强制的、外在的;因为关系消费的中介物仅指向关系本身的自我消费,所以消费“从不消费物本身”;因为它把人和人的关系转变成了人和物的关系,所以它是一种犯罪现场的掩盖;因为人和物的关系变成了关系消费的替代,所以人和物之间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关系:消费关系;等等。——显然,在此“消费”一语的含义已经被彻底地限定和修改了:它再也不是作为需要—满足之核心环节的那个消费,不是在通常意义上对物品的购买、拥有和消耗,一句话,它的实质不是人和物的关系,而是在物中并通过物而建立的人和人之间的象征关系。人和物的关系之所以是“消费性的”,仅仅是因为物是人和人之间关系的符号性建构和指涉。对这其中的关键和要害,波德里亚不厌其烦,一再申说:“我们看到,那被消费的并不是物,而是关系本身——它既被指涉又是缺席,既被包括又被排除——在用于显示它的物品系列中,那被消费的正是关系的理念自身。”8由于这种关系是通过符号来替代的,“它不再是一种活生生的关系:它从那些消费的物品符号中抽象出来又消散在其中。”9…… 对消费活动的符号性取定和确认,是波德里亚整个消费社会理论的逻辑基础。他的理论正是在这样的设定基础上系统展开的。显然,既然消费是一种符号性活动,那我们就只有用符号学的方式才能解读这个社会。 二 那么,用符号学的方式,对消费社会的解读如何展开?波德里亚说:“结构分析”。“我们能够在这个层次上论及它,靠的就是结构分析。”10但“分析的原则仍然是这样:人们从来不消费物本身(使用价值)——人们总是把物(从广义的角度)用来当作能够突出你的符号……”11就是说,对整个消费活动的符号性认定是他分析的前提。 但是,结构分析又如何展开?波德里亚似乎并没有严格从符号结构分析的诸层面和维度来确定他要分析的各个方面。比如从语义、语用、语构或句段、含义系统等结构分析的常规层面来系统展开。我们甚至不能确定他所说的“能指”和“所指”。在价值分析中,交换价值是能指,使用价值是所指,但在物的消费性编码分析中,物又成了能指,社会地位或社会关系又仿佛成了所指。在《消费社会》中波德里亚明确说,面对消费社会的逻辑,消费过程可以从“两个基本的方面”来展开分析:其一,“作为建立在一个密码基础之上的明确意义和交流过程,实际消费行为能够在其中得以实现并具有应有的意义。”12“在这里,消费是一种交流体系,而且是一种语言的同等物。”这是说语义分析。波氏实际的语义分析是在多个涵义系统及其转换关系之间展开。其二,“作为社会分类和区分过程”,物和符号对不同意义的区分、排序及其对整个社会的制约13。这是语法分析。正是从语法分析切入,波氏展开了他对整个消费社会的运行逻辑、社会规则的系统分析,并展示了他关于消费社会的哲学观。而在具体的分析中,上述两个方面又是互相转换、支撑和重复、关联的。 从内容上看,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分析的重要之点有: 一、价值分析。价值分析的核心是研究消费“作为从经济交换价值向符号交换价值的转变”。波德里亚说,对消费社会而言,所谓政治经济学批判就是符号交换价值的理论分析:它们是一回事,“是革命的人类学的基础”14。而符号交换价值的理论分析要从超越马克思开始。1)要将“政治经济学批判延伸到对使用价值的彻底批判”,以便清除或减少它迄今犹存——甚至在马克思的个体“需要”和“使用价值”的概念中仍然存在的唯心主义因素。具体地说,就是要联系商品形式的物的分析,批判使用价值拜物。2)要将“政治经济学批判延伸到符号和符号系统的批判”,“以便显示能指的逻辑、自由游戏和循环如同交换价值系统的逻辑一样实际上是如何组织的;显示所指的逻辑如同使用价值的逻辑从属于交换价值的逻辑一样如何从属于能指的逻辑的。”15具体地说,就是要联系对商品符号形式的分析,批判能指拜物教。3)要建立一种符号交换的理论。“符号交换价值”的提出和分析是《符号政治经济学》一书的逻辑重心,正是基于符交换价值的分析和批判,波德里亚认为,传统资本主义已走向全面消费社会的新阶段,而他的符号学批判将取代传统的政治经济学。 二、物的分析。物的分析的核心是研究在消费社会中人和物的关系的转变:它从需要—满足的关系转变成纯粹符号性的消费关系。首先是物的编码:它通过生产体制所有层次的组织——通过广告、商标、价格、购买场景、功能化个性化设计等等,将物建构进一个标示权力、地位、等级等等社会关系内涵的符号系统之中,又通过广告及无所不在的消费意识形态动员“把我们全部转换到这种编码之中去”。这种编码组织的力量是如此之强大,以至“没有人能逃开它”,“我们个人的逃跑无法取消这样一个事实——每一天我们都参与了它的集体庆典…甚至支持这个编码的行动贯彻到了它与那个要求它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联系的自身之中。”16因此,这是一种社会总体性的编码,它不仅编码了消费社会所有的物,而且编码了与物相联系的所有的人。其次是人的编码。人被编码不是说人必得和商品发生关系,而是说人的内在性和主体性,包括人和自身的关系,都已被这种编码的力量所分解并转换到符号系统之中去。“就好象需要、感情、文化、知识、人自身所有的力量都在生产体制中被整合为商品,物化为生产力,以便被出售,同样,今天所有的欲望、计划、要求,所有的激情和所有的关系都抽象化或物化为符号和物品,以便被购买和消费。”17在这里并没有所谓个体的需求,需求经过整个生产体制的系统分解和编码已“显现为抽象的社会需求力”。“主体的一切,他的身体和欲望,在需求中被分离和催化,并被物品或多或少地加以先在地限定。在需求中,所有的本能都被合理化、终极化和客观化了——因此,被象征性地取消了。”18通过这样的分解和转化,人自身成了消费品:他和他自身的关系—他的本能、欲望、需要和激情——成了一种购买和消费的关系。因此,“在商品和交换价值中,人不是他自己,而是交换价值和商品。”19 我们会问:如果情形真的如此,那么,消费社会的主导力量究竟是什么?或者说,消费者在消费中究竟消费到了什么?这是波德里亚的消费社会理论从对物的分析切入的更深入的一个层面:对消费社会运行逻辑的分析。消费社会的主导力量究竟是什么?波德里亚说:是消费关系本身的自我消费。这是一种在符号差异系统中不断自我指涉并无穷推移的能指的游戏。何以会变成这样?当然首先是因为它背后的实际操纵力量是资本无穷增殖的逻辑。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通过区分的系统化功能,消费活动的内在意向发生了根本改变:区分变成了为区分而区分。“它取消了一切原始品质,只将区分模式及其生产系统保留了下来。”20区分“这一系统从来不依靠人们之间的(独特的、不可逆转的)真实差别”,而是锻造了团体整合的差异交换。“于是象这样编了码的差异,远远没有将个体区分开来,而是相反变成了交换材料。”21正是凭借这一点,于是消费“被规定为”:1)不再是对物品功能的使用、拥有,2)不再是个体或团体名望声誉的简单功能,3)而是沟通和交换的系统,是被持续发送、接收并重新创造的符号编码。一句话,交换本身成为目的。这就是所谓消费关系的自我消费。唯其是自我消费的,所以,它自我增殖的逻辑链永无完结。按传统经济学消费—满足的理论,一种饱和马上就会达到——那是建立在物品消耗上的满足。但是,一种符号系统的能指的游戏,因为它的抽象性质,便永远没有“饱和的顶点”:这是消费社会资本自我实现的新形式,它通过社会总体的符号化而开辟的无穷增长的新空间。 如果情况真是这样,我们就仍然要问:消费者在如此这般的符号嬉戏中究竟得到了什么?波德里亚说,是“关系的理念”(idea of a relation)。在消费中“物品的意义组合形式在大部分时间里只是重复述说着一个关系的理念”。“皮质沙发、唱机组、小摆设、玉质烟缸:这些物品所表达的是一个关系的理念,‘消费’就实现在其中,结果实际体验的关系也在其中被消解。”22波德里亚反复说,在消费中“被消费的仅仅是理念”(only the idea is consumed,23)。正是依据于此,他说:“可以把消费定义为一种系统和完全的唯心主义实践”,在其中用于消费的物品“构成了一种唯心主义的符号语汇”24。按我们的理解,这里的“唯心主义”可以理解为对社会关系的文化性、心理性和象征性的享用和拥有。与此相应,“消费的是理念”的的确确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波德里亚说,在理念消费中,一种接一种的生活的希望、计划不断地从物的符号编码中升起,但它并不被真实地满足而只是被指涉,并被物的区分分割成片段,“在接踵而来的物品中,一再重新开始又再消解”25。而驱动人去无止境地重复这种游戏的根本动力,“乃是那(不断)遭到挫败的对全体性的要求(desire for totality)”26。 三、规则分析。按波德里亚的理论,消费社会不仅是一个由有能指、所指及其意义区分的符号系统所统治的社会,更重要的是,在这个系统中消费活动“作为社会分类和区分的过程”体现了一种秩序:物作为符号的不同意义的区分,这些区分的排列顺序,由这个顺序而建立起来的社会等级,在这些等级上所获取的法定价值等等。区分的逻辑制约着整个社会。波德里亚说:这就是消费社会的“语法”。其中意义的规范和制约,“如同语言的规则和制约一样”27。而揭示这种意义的规则和制约(语法解读),才是真正揭示消费社会的真实的规则。因为它所显示的是在所谓“丰盈社会”和“消费民主”的虚假表象掩盖之下的另一种历史真相:它的不平等、无所不在而又规则严密的日常性统治以及全方位的盲目的操纵性力量等等。 波德里亚的解读程序如下:1)从区分到结构整体。对一个符号系统来说,区分总是整个系统的区分,因此区分的制约必定指向整个社会的结构性整体。“区分总是要同时建立起整个差别次序。这样,它一下子便成为整个社会的行为,而且不可避免地超越个体。每个个体在差别次序中都各自标明一定的点,并通过这些点的本身来构成差别次序。”28次序的制约表明这种社会的符号性结构是点面一体的结构性整体。2)社会符号整体之相对性制约的“参照”功能产生社会区分的运行逻辑:消费指向的无限性特征。由于每一个符号总是“要参照其它符号”——没有符号之间的区别和参照,符号便无意义,正是这一点“使得消费者始终不满足”:因为只有参照,符号才会显示出意义;而一当进入参照,“差别的记录就永远不会完结”。这是一个永无尽头的过程。用我们日常的话说,差别是永远比不完的。波德里亚说,惟有这种差别记录的无限性“才能阐明消费的基本特点,它的无限特点”。“因为用热平衡或使用价值来计算,饱和的界限肯定马上会达到。但是我们所见的显然是恰恰相反的东西:消费节奏的加速,需求的连续性进攻,使得巨大的生产力和更为狂热的消费性之间的差距拉大。”293)在这种指向中产生的社会运动指向。这是一种在区别逻辑制约下整体的社会运动指向。消费需求的无限性指消费的量,但这一量的无尽扩张是有指向的:它永恒地指向更多更好。就是说,它在商品符号系统所编排的社会等级次序中永恒地向着更高等级无限攀升。“消费领域是一个富有结构的社会领域。随着其他社会类别相对‘攀升’,不仅是财富而且需求本身,作为文化的不同特征,也都从一个模范团体,从一个起主导地位的优秀分子向其他社会类别过渡。”304)社会需求及市场的性质发生变化。由于上述,社会需求的性质变化了,它不再是自为、自主的为个体的享受而产生的需求,而是为市场的需要而生产的需求。物品的性质发生变化。它“在其客观功能领域以及其外延领域中是占有不可替代地位的,然而在内涵领域里,它便只有符号价值,”这样,它“就变成可以多多少少被随心所欲地替换的了”。“在这里,作为含义要素的洗衣机可以用任何其他物品来代替。”于是,整个社会的攀升运动成了一种自我增殖的盲目力量。“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并不是透过物品法则的利益等个体功能,而是这种透过符号法则的交换、沟通、价值分配等即时社会性功能。”“消费的真相在于它并非一种享受功能,而是一种生产功能——并因此,它和物质生产一样并非一种个体功能,而是即时全面的集体功能。”31根据上述,波德里亚进而全面剖析和描述了整个消费社会:它在大众传媒文化中的“伪事件和新现实”,它将身体作为消费品的“快感原则和生产力”,它的“休闲的悲剧或消磨时光之不可能”,它无所不在的“关切的神话”,它的暴力和“非暴力亚文化”,一直到整个社会的“当代异化”等等。 作为波德里亚消费社会理论的主要内容,上述三个方面互相渗透、互相支撑,蕴涵并支持了他对消费社会的总体评判:人的异化、资本—符号操纵和社会不公。 [为了一般的读者能够看得更加明白,是否尽量再通俗一些?我们必须把读者当作不怎么懂或基本不懂波德里拉的] 三 波德里亚的消费社会理论有没有问题?显然,是有问题的,而且问题并不出在细节上——他的许多细节的分析常常是深刻而精彩的——而是在于整体,在于他用符号学把握消费社会的整个方法论及其面对消费社会的总体价值立场。 先看符号学方法。 在波德里亚的理论中,符号学的分析描述担负了他对消费社会“是什么”的陈述。就是说,消费社会的“所是”是在符号学的视野中展现的。这种展现又进而成了他对消费社会做出一系列价值评判的基础。但是,这种方法作为一种把握社会总体的方法论,本身是有缺陷的。符号学方法的根本缺陷在于:它作为方法论视野如果成为一种仅有的视野,便会转化为对整个消费社会的物质基础和巨大感性现实的符号化抽空。由于是用符号学方式对社会整体的把握和打量,社会在这种打量的视野和逻辑之下被符号化了:社会变成了符号。社会作为一个巨大的感性存在被简约成了一个符号的存在物。因为符号的生产和消费说到底是意义的生产和消费,不管这意义是社会关系、关系的理念、社会身份,还是交换价值,所以,意义关联的循环分析,它的编码、交流、组织、转换及其方方面面的关联域就成为这种分析的逻辑和视野边界。这样,对整个社会的总体把握就变成了一个对符号系统内外诸环节的分析和把握。于是,消费社会的方方面面就只是显示在符号性关联的封闭视野中。符号相关性的界限就是消费社会被把握的界限。社会总体的感性现实就在这种把握之中被抽离和限定了。而这种限定又进而成了波德里亚贯穿始终的各种具体分析的原则。 分析的原则仍然是这样:人们从来不消费物本身…… 对波德里亚的理论,这是一个基本的设定,是他全部的消费社会理论得以推演和延伸的逻辑关节点。但是显然,这是并且仅仅是一个符号学设定的原则。其他非符号因素或者说不能化归为符号因素的因素在这起点上就已经被排除或斩断了。 物的编码。波德里亚说,在消费中人们并不是真的要使用物本身,人们总是把物当作能够突出自己的符号,“或让你加入一个视为理想的团体,或参考一个更高的团体来摆脱本团体”32。在《物的体系》中,波德里亚更直截了当地说,物编码的原则是“社会地位”(social standing)。“物在一个普遍的社会身份的承认系统中形式化:一种社会身份的符码。”33地位的符码成为我们这个社会排除其它编码的一支独秀的符码。物的流通不是使用价值的交换,而是身份和地位的符号性占取。于是,作为编码根据的物的差异性不是使用价值、功能、自然特征等等的差异性,而是身份等级的差异性。这种情况的确在奢侈性消费中广泛存在。但是波德里亚忘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绝大多数物品、广大的物质现实更主要的是以其物质存在的现实形态来编码的。财富的划分决不是纯粹符号层面之意义指涉的区分,而是通过符号对整个现实世界之分割、占有和禁绝的区分。因此,对一辆高级轿车或一栋别墅的占有决不仅仅是拥有了某种社会身份的意义感和可交换功能,而是实实在在地拥有了某种财富量、社会功能空间和物质空间。物品的符号之所以是物质性的,而不是纯粹能指的抽象性拟写,就是因为它是财富、权力和使用价值的物质性凝结。因此,物品符号永远都不能改写为纯粹的符码,在总体上它只能以其物质性为基础来编码,而不能变成纯粹的能指。即使在实际的消费中物有被能指化的趋向,那也是因为它的实际财富的含量才成其为能指的。否则,它对社会地位的区分就不再是现实和客观的,否则,消费社会的符号消费就不再具有区分等级的真实功能,否则,这个社会就不需要广阔浩繁的物质生产而只需要纯粹符号编制的画饼充饥,——一句话,没有物品作为社会财富的物质性凝聚,物的符号编码就不可能实现为能指。就是说,物作为社会财富的物质性凝结是它在消费社会中能够拥有“地位”的含义并转化为能指的根据和原因。因此,当波德里亚武断地说消费只“消费物的差异性,而不消费物的物质性”时,就已经把物割裂了。这可以说是物的物质性对物品符号编码制约的绝对逻辑。正是从这一逻辑开始的地方,在符号结构的内部就已显露了符号学通向感性现实和社会存在诸学科领域的通道。可惜,波德里亚对此视而不见:他通过对使用价值拜物教的批判和符号学起点的逻辑设定,一开始就将物质性从物品符号中彻底地排除在外了。 需要的限定。既然消费并不消费物的使用价值,那么,需要就不是对有用性的需要,我们对物品有用性的购买、拥有、享用和消耗,总之我们自然生活的真实需求都不是消费的需要。消费的需要由此仅仅被限定为通过物品中介而实现的对社会地位、关系理念的意义占有的需要。在这样的意义上,波德里亚说,消费的性质是“唯心主义的”(idealist)。但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们就可以断定,消费的需求只是社会极小一部分的需求,至少它不是当代社会最广大的基础性需求。而如果真的如此,那么,消费社会就不可能有物品种类和数量的无极限增长。在此,需要的普遍性和非内在性之间呈现为一个矛盾:消费社会的需要是普遍而无限度的,但这种需要又不内在植根于个人生活的真实需求。问题是,一种并不植根于个体内部真实需要的需求何以能够普遍化为不可遏止的无限的社会需求?波德里亚说,这种从个体出发去理解社会需求的思想方式本身就是唯心主义的。因为在现代资本主义体制的全面异化中原本就没有什么个体,所谓个体不过是“用经济学术语构想出来的主体”,“个体是一种意识形态结构”34。我们自己的内在性,包括本能都已经被分解和客观化为商品了,哪里还有什么个体!——那么,这就是说,一切需要都已经是消费的需要了?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波德里亚对“消费需要”的限定就得修改,因为现代人决非生活在意义的“唯心主义”的真空中。波德里亚论证消费社会的需要与人内在的真实需要“毫无关系”的根据是:人们并不是自内而外地产生需求,而是从物品符号的差异比较之中、从身份认同和“突出自己”的寻求之中产生需求,因此,需要和具体生活的联系是“断裂的”。但是,真实的情况果真如此吗?尽管波德里亚所说的情况的确在发生,但是同样千真万确的是这只是消费者购买决断的动机之一。最重要的是,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一种被现代生产体系所客观化、对象化了的社会需求就不再是人们生活的内在需求,就不能给人带来真实的满足。一种在现代社会大规模生产的产品实际上无一不是能广泛带来社会真实满足的产品。需要的对象化、客观化乃至标准化并不是需要不存在或需要之连续性断裂的逻辑证明,恰恰相反,正是由于感性需要的客观化和标准化,消费社会才转化成了人的欲望的无尽扩张。是波德里亚将物品与实际生活的联系强行斩断了:他用另一种原本与此并行不悖、互相支撑和循环的联系取代并排除了这种联系。正因为这个缘故,“需要”在波德里亚的消费社会理论中是一个漏洞百出的环节。 社会趋势描述。如果消费只是一个唯心主义的系统化、总体化实践,那么我们就要问:这个社会将把我们带向何方?这就是前面说过的:消费之自我消费的无法克制的永恒游戏。这是一种纯粹能指即意义占有的游戏。在其中,生命的计划本身并不被满足,只是被指涉,因此,它“便在接踵而至的物品中,一再重新开始又再消解”。在其中,真实的需要、物的真实性以及人与人、人和物的直接的照面、遭遇和联系都被符号系统所分解、架空和操控了,因此,人只是影子般地生活在幻象之中。由于符号的系统控制,人只有借助或通过消费即商品符号的中介物,才能找到并返回生活的真实。但是,符号的返回之所以是符号性的,就是因为真实仅仅被指涉——真实是永恒缺席和不在场的,这是符号指涉的基本性质。因此,这是一种注定了要失败的返回。这样,当代社会就从体制上而不仅仅是技术上决定了它变成一个幻象的世界。消费社会的基本性质就变成了幻象性的生存,而符号统治同时就变成了幻象统治。当代世界是幻象的世界、幻象和真实混而不分、用幻象谋杀了永不回返的真实和实在,是波德里亚的一个基本思想。他对消费社会的符号学研究分析了幻象世界产生的体制性机制,他的后期则更多地从传媒、技术的角度分析幻象世界的生产机制。在他而言,两者是互为转换和支撑的。他不断地谈到生产的镜象,世界的幻象、内爆和仿真,谈到“在模拟的前景中,不仅世界消失了,甚至连是否存在这个问题也不能再提出”35,谈到在当代世界“比情感更强的是幻觉,比性欲或幸福更强的是对幻觉的激情”36等等,而这一切都是源于体制和技术对我们这个时代生活方式的双重决定:我们只能“以一种必需的幻觉方式、一种不在场的方式、一种非现实的和一种与事物非直接的方式生活”37。 那么,在总体上,促成这一切的根本动力究竟是什么?波德里亚于是谈到了蕴涵在这一切之中的那种似乎是形上性的要求:“暴露在系统而无限度的消费过程之中的计划的中心(at the heart of the project),乃是那(不断)遭到挫败的对全体性的要求。”38显然,这里对消费逻辑终极动力的判定是与他对需要的符号学限定完全一致的,或者,前者的判定是需要之符号学限定的逻辑结果。既然消费的需求仅仅是一种符号指涉的意义需求,那么,它的终极动力就只有在意义需求之中去寻找。而一种在物欲时代可以解释人类总体需要的意义要求只可能是对全体性的要求,或者反过来说,对全体性的要求只能是一种意义要求——这是在消费时代对人类生活终极动力的绝妙的解释。对全体性要求的说法既解释了消费需求的贪婪的无限性,又解释了世界何以转化为幻象。因为幻象是满足全体性要求的唯一可能的形式:全体永远是缺席的,全体只有在符号指涉即幻象中以缺席的方式才能到场。——不过,还有什么满足全体性要求的方式可能不是幻象性的吗?超越有限而对意义的要求不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吗?一个充满意义和幻象而让人能现实地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不是人的自由创造和超越性的确证吗?为什么创造了传统宗教、艺术等意义世界的行为就是伟绩,而创造了当代生活之“幻象世界”的消费就是“罪行”(波德里亚1996年的书名The Perfect Crime)呢?关键是,由于他把整个感性世界从消费社会的符号学分析之中清除出去了,整个世界于是就成了“幻影”(1994年的书名The Illusion of the End)。“实在被赶走了”,“不仅没有实物,而且连其影像也不见了”39。如果实在真的没有了,那么影像就不可能产生,而如果真的连世界的影像也没有了,那消费社会还剩下什么? 不管社会的符号系统是多么复杂、多维、无边无际和具有整体的操纵力量,都不允许我们说社会的存在论维度仅仅是或者主要是符号之维。必须考虑符号学分析的限度。值得注意的是,在波德里亚之前,似乎还没有一个人是从符号学的角度对一个时代或一种社会形态做总体把握。不管是语言符号论、媒介理论还是人类学的符号学研究,真实展开的都是对作为社会存在的符号方面的分析。符号学分析的限度在于:它只能适用于分析社会作为符号存在的方面,它不能排除和取代其它的视域和分析,否则,并不是世界真的就变成了纯粹的符号帝国,倒是符号学本身会变成新的形而上学或符号本体论。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消费也并不是分类学意义上的语言。语言是专门为意义的区分和交流而生产的,因此它的存在形态仅仅是符号,而商品则是有交换价值、使用价值的物品和物品的替代物。无论有多少理由,都不能把消费仅仅简化为符号,因为这种简化是另一种巨大的简化,即对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流通——一句话,社会生活的整个物质过程的简化和抽空的开始。 四 揭开了消费社会的“幻象”,也就揭示了波德里亚的价值持守和立场:不管他怎样转弯抹角和躲闪,他都是从真实与幻象的二元等级秩序之中去评判消费社会的。在此的价值逻辑是:真的就是好的,而幻象等于异化。由于消费社会是一个被幻象即消费关系的符号系统所统治的社会,所以它是一个全面异化的社会;由于这种符号的统治力量已达到如此程度,在其中任何真实的距离、超越和反抗都不再可能,所以,它是一个实在被彻底谋杀了的“终极幻象”世界。于是,消费社会的根本“罪行”就是:幻象——符号操控的彻底统治和架空。这是他对消费社会的总体诊断。 但是要注意,这与幻象相对应的“真实”、“实在”并不是我们在消费社会中实际遭遇的经验现实,“真实”一语也并不是指经验的真实性,因为经验现实这个为幻象所统治的世界是作为真实、实在的对立面而被否定的。波德里亚说,由于消费社会的需要不是发自个体内在的需求,而是从符号秩序的差异性攀比中产生的,需要与个体内在的直接联系断裂了,因而需要是不真实的;由此推而广之,在消费社会中人和人的联系、人和物的关系乃至人和整个世界的联系由于符号系统的整体操纵和彻底架空,也不再是真实的,甚至整个实在都已经被谋杀了。那么他所谓的真实显然是指联系的直接性和内在性了。但是,即使是出于差异性攀比而产生的需求谁又能说它毫无个体内在欲求的根苗呢?谁能说凡经过了符号系统的中介化而发生的遭遇就不是真实的遭遇呢?就是在纯粹幻象世界、虚拟世界中的遭遇不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真实遭遇吗?联系的直接性和遭遇的真实性不是含义迥然相异的吗?那么,他所谓的“真实”究竟是指的什么呢?显然,他所谓的“真实”本身是含糊不清的,既指与幻象相对应的那个“实物”的真实,又指价值的真实。而价值真实的实际含义是指“本真性”。这才是最重要的:它不是经验真实的同义遇,而是那个被批判理论一直作为批判的价值之所据的人的存在的本真性诉求,那个作为价值逻辑的本真的人,那个被弗雷德里克.詹姆逊一言以蔽之的前现代社会的“自然人”,即大写的人,即那个立足于前现代社会的关于人、人的存在状态的本真性幻想。——顺便说一句,这是整个现代思潮中批判理论的一个根本幻想——在我看来,这才是事情的根本,是波德里亚评判整个消费社会的真正的价值基础。 具体地说,依据上述,他对消费社会的价值评判主要如下:1)在消费关系的符号系统中,其他所有的社会定位系统都被逐步吸收进社会地位的符码系统。一方面,人们孜孜以求的是向着更高的社会等级攀升,地位符码成为无人能够逃脱的霸权性符码,另一方面,没有等级差异的强化,攀比的逻辑就无法构成。因此,消费社会从体制上强化并加剧了社会的结构性不平等。2)由于“消费的自由”只是“一种完全被给予的购买的自由”,而购买是产品在预先被符码化、等级化的强制规范下完成生产流程的一个环节,因此,购买在总体上是一种“强制购买”。购买在本质上实现的是购买者“将自己也异化进去”的对这个社会的符号统治的被动支持。这是在消费关系的表面自由掩盖之下的对个人自由的强制和剥夺。3)消费社会的符号性统治将人和自己、人和他人、人和自然的关系全面转化为消费关系,因此它是人全面异化的社会。4)由于商品的逻辑支配一切,一切都被操纵为“利益的话语”并被“戏剧化”,一切都“被展现、挑动、被编排为形象、符号和可消费的范性”40,从而取消了一切可以反抗的可能性。人已经完全消失了先验性,消失了实在和影象的区分,消失了超越的根据,因此,反抗也变成了一种反向的和声。“消费的游戏渐渐取代了同一性的悲剧”41。 关键是,波德里亚对消费社会符号系统的探讨就是对消费社会整体结构的探讨。他自始至终关注的是消费的符号系统作为一个社会体制建构之整体整合的结构性力量。“消费的主体,是符号的秩序。”42就如同电脑已经控制了机器,如今消费系统的符号秩序已通过一系列相应的竞争性合作的“驯化”完成了对整个社会的一体化整合。至此,我们在消费社会中看到的那些非消费化的细部的体制因素,比如买卖的平等、自由,个性化选择的体制保障,私人性的法律支持,思想文化的创造自由等等,都在一种一体化的整合之中变成消费性的了。消费符号系统作为这个社会体制结构的核心力量已经彻底地控制了这个社会和社会中的人。 于是,我们不得不追问消费社会体制建构的合法性问题,不得不进而追问,论证消费社会的合法与否究竟是该走权利约法体系的规范性论证之路,还是该象波德里亚那样以本真性诉求为地基走符号学的分析之路? 首先,关于消费社会体制建构的合法性评判。面对波德里亚的种种描述,我们首先要问:如果情形真如波德里亚所说,那么,现代社会体制建构的所有规范性权利约法系统,自法国大革命以来,关于人权、财产、社会共同体等等的所有体制性建构在哪里呢?我们会问:消费社会的基本关系结构究竟合不合法? 波德里亚说,当代社会系统并没有把它对社会的总体控制“建立在那些伟大的平等原则或民主原则之上”,“即使这些原则通过学校和社会培训的教育已经深入人心,但是这些关于权利、正义等等的有意识的平等原则仍然相对脆弱,且永远不足以实现社会一体化,因为它们太明显地与这个社会的客观现实不符。”43实现这个社会一体化整合的不是那些伟大的原则,而是消费符号秩序的系统整合。因此,消费社会和权利约法系统与消费符号系统之间的关系是:权利约法系统是假的,消费符号系统是真正的支配性系统。换言之,后者比前者更真实而基础。 情况真的如此吗?我们都知道,事实上,权利约法系统作为现代社会强大的实在法体系和社会体制建构的基础早已经是基本的社会现实。它的体制逻辑和系统整合可能还存在漏洞和危机,但是它作为一个社会的基础性建构毫无疑问是不可动摇的。它关于财产权、拥有和交换的法律规定,关于交易和竞争的系列法案,关于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性规定等等显然决非虚幻之物。关键是,如果没有这些体制制度及其强大的执行系统,消费社会连一天也不能维持,甚至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因此,在社会制度的体制建构和波德里亚所说的符号系统之间,我们决不能说后者是更根本的、占支配地位的,而前者仅仅是“虚幻的意识形态”。进一步,实际上消费社会是在权利约法系统的体制地基上才得以出场的,现代社会关于财产来源、财产拥有和交换的一系列合法性规定显然是消费关系得以确立的直接的法定基础。因此,对消费社会的体制结构我们首先要追问:1)它是否合法;2)是否能有更合法并具有可行性的体制来取代它。如果对第一问我们在总体上是肯定的而第二问是否定的,那我们就没有根据断言消费社会是非正义的。 这里有两个关键点:其一,是波德里亚一再谈到的差异的等级秩序和财产的不平等。显然,社会不可能没有价值秩序的等差,因为没有等差意味着丧失差异和价值判断的可能性。关键不是是否存在差异秩序,而是差异的来源合不合法以及进入差异状态是否向所有的人平等开放。同样,即使是对于事实上财产的不平等以及由财产不平等而导致的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我们也要追问出现这种不平等的原因和机制是否合法,因为权利关系的平等并不意味着经验事实的平等,而经验事实的平等常常掩盖着对平等权利的肆意践踏和剥夺。由于在经济领域所谓权利平等的首要含义就是指在平等起点上的自由创造、公平竞争并平等享有所创造成果的权利,所以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体制设计能够做到在经验事实上平等而不违反正义原则。波德里亚用经验状态中的差异秩序取代了对消费社会合法性的权利分析原则,实际上,这并不是真的揭露了消费社会,而是恰恰掩盖了问题。因为消费社会的真正问题在于,一切都是在权利法案的体制背景和程序正义的架构下出现的,但正是这个似乎全面合法的现代体制产生了最大的贫富分化和财富不均,因此,问题要到体制建构内部的法理逻辑以及强势集团的非法操控之中去找寻,而不是要取消差异秩序的调节机制。就是说,对消费社会的诊断,波德里亚可能找错了路。其二,消费社会的自由。波德里亚说,消费社会的自由仅仅是购买的自由。实际上,这种极端的情形只可能在一种情况下出现:人的所有活动都变成了在波德里亚意义上的消费。但即使真的如此,也必须承认,购买的自由也是自由。须知前现代社会和刚刚从改革开放中走出来的我们原来所面对的生存境况是:强制性购买和根本无从购买。波德里亚说,消费购买的行为不该从消费者购买选择的角度去打量,而要从生产的角度去打量,而从生产的角度看,购买不过是一个为完成生产流程的被操控的环节,因此,购买的自由是“完全被给予的”。但是,人世间的任何自愿的有意识的交换、交往,从被选择者的角度看不都是“给予”的吗?自由不从来都是从选择者而不是从被选择者的角度来确认的吗?从被选择者的角度看有所谓“自由”这回事吗?给予而又被选择,仅从关系的形式结构上看,不是最美好而又平等的自由关系吗?实际上,从被选择者的角度看,任何销售包括农耕时代的销售都意味着对购买意向的估价、确认和兜售。如果从被选择者的角度看是给予的就意味选择者的“不自由”,那在人与人的交往中还有任何自由可言吗?人与人之间的任何交往不都意味着“强制”而应被取消吗? 其次,关于消费社会合法性分析的思想道路。以需求的分析为例,波德里亚说,被消费的符号系统所分解了的人的需求不是真实的需求。但是我们知道,在体制逻辑上消费社会对购买的最基本的规定就是自愿购买和购买的自由选择。于是他的判断就等于是说,在实际生活中广大购买者虽自行购买但是他们自己并不知道需要什么,倒是波德里亚知道人们真实的需要是什么。波德里亚何以知道?是因为他知道人的本真需求。因为他知道人的本真需求,所以他可以判断在经验状态中投入购买的人的需求之真假;因为他可以判断经验需求的真假,所以他可以指导甚至取代人们自己的选择并以“虚假”的名义否定消费状态的民主秩序——显然,这里面有一种逻辑,有一种从人的本真性出发来整体主义地设计社会生活和取消社会公众个体自由选择的逻辑。正如有些学者已指出的,所谓“真实需要”的诉求明晰地暴露了批判理论家们(从马尔库塞、本雅明到波德里亚)理论逻辑的专制倾向44:力图以一种大写的人的理论逻辑和理想生活的价值导向来取代公众世俗生活的自由选择。这一逻辑实际上贯穿在波德里亚对整个消费社会的分析描述之中,同时也体现了他面对消费社会的基本价值立场:对经济生活的民主秩序和公众自由选择的嘲笑和不信任。 有两条论证消费社会合法性的路:一条是立足权利约法系统的规范性法理论证的道路,另一条是传统批判理论的道路,即本真性的价值逻辑+经验分析的道路。立足前者,对社会体制的设计是消极而形式化的:它只从权利平等的原则出发去设计社会方方面面的边际约束,因此相对具体理想生活的价值内涵而言,它不是“实质性的”,只是“形式正义”或者“程序正义”。因此它也只能从形式正义的逻辑去论证消费社会的合法性。而由此出发,无论是个人的生活理想还是社会全体的未来前景之选择都是公民不可剥夺的权利,它只能决定于选择者本人和全体公民。没有人有权来代替公民的自主选择,无论他是思想家、哲学家还是政治领袖或上帝,无论这种选择是否确有难以预测的严重后果,无论是否确实无法断定每一个做出选择的公民都是“理性人”。因为权利的优先是不可用功利或利害来置换的。这就是权利约法系统的最基本的逻辑:权利优先( primary of rights )原则。但是,波德里亚选择的道路是“实质性的”。尽管他并未明确地描绘过社会理想,但是,他从本真性出发对消费社会方方面面的真假判定和分析、对所谓消费社会“全面异化”的描述(“异化”的逻辑前提“本真”,没有“本真”的价值强执就无所谓“异化”),分明在强行诉说一个整体主义的价值理想,一个你自己不知道但是你真实需要的价值逻辑。须知,这是在讲体制,讲体制内涵的价值预期和要求。在这里,波德里亚不是作为一个文人在抒情,或作为一个哲学家在表示自己的激情和忧思,而是在谈论消费社会体制的合法性,在谈论这种体制所应予“规划”的价值图景及其合理性支撑。由此,他就将自己的本真性价值理想通过体制论述的环节转化成了一种对公共理性的强制性诉求:一种刚性的体制建构的逻辑,一种排除民主选择机制的逻辑。而他对消费社会合法性的否定就建立在这种刚性的逻辑之上。于是,建立现代社会体制的公共理性基础被置换了:它从一种权利约法的公共选择的机制变成了对本真性逻辑的社会认同——是本真性逻辑而不是公共选择具有对体制合法性的最高授予权。 对于从19世纪中叶一直绵延到今天的阵容强大的批判理论的思想症结,哈贝马斯曾一言以蔽之:“与自然法纽带的断裂”45。按哈氏的诊断,这种思想样式的根本缺陷是:由于固守意识历史化的思想原则,将自然法的信念统统判定为虚假,于是在关于合法性的论证上用经验分析取代了规范性论证。波德里亚的符号学分析无论是怎样的生动、丰富和具有洞察力,相对于规范的法理性论证而言仍然是一种经验论证的方式。但实际上,合法性论证作为“规范性向导”的逻辑演绎,是无论如何不能从事实中引伸出来的。因此,符号学的经验分析完成不了合法性判断。波德里亚的符号学分析因此只是充当了他完成价值判断的一个手段:他的价值逻辑必须从符号学之外,即从他的本真性价值立场中演绎而来。他将这种演绎贯穿在符号学分析之中,或者将符号学分析向着本真性价值逻辑的指引一一展开。这就是波德里亚面对消费社会的写作和所思。而本真性批判,在我看来,就是现代思想史上蔚为大观的审美主义批判。 鉴于消费社会的体制化建设对中国人来说还任重而道远,具有体制性建设意义的规范性论证和对位准确的法理性批判尚未展开。在此之际,审美主义批判就已经借助波德里亚们的理论膨胀为一股弥漫周遭的社会文化氛围。在一片声讨之声中,切实有效的工作是向来懒得有人去做的。因此我认为,对波德里亚的消费社会理论须审思,再审思。 2004,10,20 参考文献J 1, 2, 3, 4, 5, 6, 7, 8, 9,Jean Baudrillard :Jean Baudrillard: Selected Writings, ed. by Mark Poster,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24, p24-25, p25, p25, p25, p25, p25, p25, p25. 10, 11, 12, 13, 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纲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8页,48页,48页,48页。 14, 15, 16,Jean Baudrillard: Jean Baudrillard: Selected Writings, ed. by Mark Poster,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66, p16, p22. 17,18,19,让.波德里亚:《在使用价值之外》,载罗钢、王中忱主编:《消费文化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6页,32页,35页。 20,21,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纲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8页,88页。 22,23,24,25,26,Jean Baudrillard: Jean Baudrillard: Selected Writings, ed. by Mark Poster,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26, p26, p26,p26, p26. 27,28,29,30,31,32,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纲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8页,49页,49页,50页,69页,48页。 33,34,让.波德里亚:《在使用价值之外》,载罗钢、王中忱主编:《消费文化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页,29页。 35,36,37,让.波德里亚:《完美的罪行》,王为民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9页,第11页,第11页。 38,Jean Baudrillard: Jean Baudrillard: Selected Writings, ed. by Mark Poster,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28. 39,让.波德里亚:《完美的罪行》,王为民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9页。 40,41,42,43,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纲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25页,226页,226页,88页。 44,参见(英)多恩.斯莱特:《消费文化与需求的政治学》,彭晓华译,《中外文化与文论》第11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5,参见(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伦理》,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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