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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学的视角重构主流媒介新闻传播观念的一种探索            【字体:
以社会学的视角重构主流媒介新闻传播观念的一种探索
作者:林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12

    1)主流媒介:在现行制度的标准下,大众传播的主流媒介一般地指综合类党报和完全由国家控制的电台、电视台。尽管现在不少专业财经类报刊在某些读者和读者的某一类需求中成功地成为主流媒介,但本文从宏观而具有本质意义上的论述显然不把它们包括在内。

    

    2)新闻传播观念:这个词的涵义非常丰富,它包括大众传播内容、媒介立场、传播手段、传播效果评价,甚至包括大众传播媒介本身。本文仅仅从传播内容的着眼点展开探讨。

    

    3)分层:分层概念比较复杂,不同的标准往往导致不同的分法,但显然现代社会已习惯用来描述社会状态与结构,并且一般地以经济和声望等级作为划分的重要标准,而阶级的概念在我国也逐步被阶层概念取代。

    

    4)阶层:社会中某一部分对自己的身份有着明确认识并有着共同利益和价值认可的群体。从严格意义上说,我国的阶层正逐步成型。为行文方便,本文在某些部分对阶层和群体不作严格区分。

    

    新闻传播活动作为意识形态存在于上层建筑,在我国独特的体制架构下,它是执政党的宣传工具,即使是政党行为与市场行为磨合并找到和谐的全过程中(即“利益”与“控制”的协调),这也是没有疑义的。但同样因为独特的体制架构和不断演进的社会变革,新闻传播活动的社会性却分外凸显。这种社会性既表现在新闻传播活动的本质上,也表现在我国改革开放大背景下日益变化多端的社会为新闻传播活动带来的关注点与机会上。本文试图从社会学的视角,探索重构新闻传播观念,以适应国家的进步和新闻改革的发展。

    

    

    

    我国主流媒介的新闻传播观念随着新中国前进的脚步已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前,以完整转发党和政府政策并在新闻实践中寻找对应的图解例子为核心。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后至今,提出了“把国家政策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联点作为新闻报道着眼点”,并以此指导新闻实践。应该说,第二阶段形成的思想成为媒介向其本质回归的转折点。但是,在日趋复杂的现代社会,这个思想必须被得到新的阐发,使新闻传播活动逻辑地进入新的阶段。[注解1]

    

    “把国家政策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关联点作为新闻报道着眼点”在改革开放初、中期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即使现在也不乏一定的价值。我国的主流媒介肩负党的宣传重任,以国家政策为报道重点是题中之义,也是大众媒介负责任的表现。问题在于,社会的演进相当部分改变了它的内涵。这句话多少还存在计划经济社会的味道,它意味着简单地把社会划分为两大类别,即国家(或者说政权)与民众,同时也暗示了国家利益与民众利益不完全重合,而是存在分歧。现实是,在经济建设成为国家头等大事的形势下,过去那种涵盖一切的国家政策越来越少(人口政策除外),越来越多的是针对性极强的产业、行业政策(我国目前的社会政策非常单薄)。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也不再是铁板一块,而是分化为利益多元化、结构复杂化的各类社会群体、阶层、集团。在充满了“效率与公平”矛盾的建设市场经济社会过程中,两方面结合,可以看出,国家政策几乎重合于广义上的民众利益,但具体每一项则不可能使所有人群同时受惠。这就说明,作为“新闻报道着眼点”的“关联点”与以往的意义有相当差别,变得更为复杂、敏感。

    

    既然社会进步的固有规律表明了现代社会必然出现社会分层,并且各阶层之间和阶层内部的个体存在着互动和流动,而大众媒介在建构现实中有着强大的力量,主流媒体的社会责任就不仅在于正确传播国家政策,还必须成为社会进步的稳定器、平衡器。在我国仍以政府主导的态势下,协助政府建立规范而有活力的社会运行机制和健康的社会秩序就成了新闻传播活动的应有之义。这就要求主流媒体在宣传报道政策时,应该注意政策对社会各阶层的影响,关注、分析政策的受惠范围,主动积极地发挥一贯的“引导”作用。具体点说,就是在新闻传播实践中让尽可能多的阶层理解、接受政策,而不是仅仅针对受惠最大的某一个群体作简单的迎合性报道。任何新政策的制订都只有少数人直接参与并使某一群体直接受惠。当少数人订下的条文要转变为多数人的行为规范时,就有一个如何理解的问题。主流媒介的目标就是统一各种理解于一种正确认识,如果不能很好地分析政策,并且以准确的方式表达出来,传播的效果就会不尽人意,政策也不能得到有效支持。比如在报道企业精简人员、兼并改组时,一味强调裁员的力度、必要性,而忽略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就会给受众带来疑问,国家是不是要牺牲一部分工人的利益来换取国企的进步。再进一步说,还应注意政策本身和其行使在使某一阶层受惠的同时不以牺牲另一阶层的利益为代价,如果不得已要牺牲,至少也不能是长久的甚至是永久性的。有报道说某地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旗号下,为当地一些著名的私营企业挂上“免检牌”。还有报道说某地制定政策规定大学生犯法可从轻处理。如果媒体不加分析地就事论事报道,这不仅是没有意识到这些“政策”是对某一类人群的偏袒,对更广大人群公平权的侵犯,更是对社会意识的错误引导。对这些明显不符合社会进步的政策,主流媒体不是迎不迎合的问题,而是必须坚定地加以批判。其实阶层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差别,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同,就会形成利益上的冲突。所以,当主流媒介传播党的“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观念时,还要注意研究和传播怎样才能代表不同阶层的不同利益。

    

    结论:阶层分析及阶层利益的协调应该成为主流媒介新闻传播活动的指导性观念之一。

    

    

    

    我们现在面对的这个大转变时期,经济学的概括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法学的概括是从礼俗到法理的转型,社会学的概括是从乡村的农耕社会向城市的工业社会转型,总的来说,就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现代社会的一个主要特征是,阶层分化明显,个体在阶层之间存在流动性,阶层利益错综复杂。

    

    如果严格按照社会学的阶层概念,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阶层划分,也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划分标准,用群体概念可能更准确。但是比较粗略地分析,确实出现了占有相当多社会资源的权贵阶层、收入稳定且达到了小康水平的中间阶层和低收入的贫困阶层,而且这三个阶层的排列仍象一个金字塔型。而在一个已进入良性运转的现代社会,这三个阶层的结构应该是榄核型,同时每个个体在阶层之间或同一阶层内不同系统之间存在着流动的机会,并且这种流动不会造成社会动荡。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最近发表的《社会分层、公众心态与社会稳定》调查报告指出:当问到“您认为阶层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时,被调查者有54%的人认为“部分阶层之间有利益冲突”,有29%的人认为“所有阶层之间都有利益冲突”,有17%的人认为“所有阶层之间都没有利益冲突”。虽然持“部分”说(54%)的大于持“全部”说(29%)的,但阶层之间有利益冲突还是被大多数人所认可,而事实上这种利益冲突也确实客观存在。我们正处在“两个转变”的特殊时期,因此,一来计划经济下形成的社会各阶层正在分化、重组,二来改革实际上正在对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利益格局重新洗牌、发牌,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收入与财富差距逐渐拉开,各自的既得利益也就有了差异。

    

    社会学提醒人们,当阶层的冲突得不到有效的化解时,阶层冲突会演变成社会动乱,这也提示人们,转型社会如我国现阶段,在效率与公平的磨合中要产生稳定的阶层分化,就更忌讳不同利益群体的冲突。[注解2]

    

    另一方面,现代社会鼓励社会流动,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发奋努力改变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向上流动。而当社会阶层之间流动的路径被除了个体自身能力差异之外的各种各样的壁垒,譬如“行业”、“职业”、“单位”、“户籍”和“地区”,等等分割和阻隔时,不公平也会愈演愈烈。比如在上述调查的总体分析中,学历造成的不公平被列在第二位;在分层分析中,几乎所有的阶层也都对此表示不满,联系到严重短缺的中国高等教育,由学历划线的不公平就可想而知了。

    

    以上两个社会问题的提出为主流媒介提供了广阔的关注视野。阶层之间利益冲突怎样被控制在不影响社会稳定的限度之内,如何在制定公共政策(即包括资金层面,如劳动收入、社会保障和服务层面,如增加就业、社会服务、医疗保健、公共设施在内的社会福利政策;包括内在制度,如习惯、内化规则、习俗和礼貌、正式化内在规则和外在制度,如专门指令和程序性规则在内的社会制度)中消除阶层形成和阶层流动壁垒,既是制定政策的人们必须认真考虑的事,也是以影响社会大众心理并获得相应社会报酬为自身责任和利益的主流媒介必须认真关注的事。比如政策信息在各阶层间的获取极度不对称和政策信息没有得到符合各阶层理解力和心理的传播与解读,丝毫无助于建立形成阶层的稳定的社会心理和文化环境,也无助于阶层的稳固。再比如,上大学在目前仍是我国目前不多的,个体可以在社会分层中实现向上流动的管道中最重要的一个,而且高学历人群也是进入未来中间阶层的主力军,所以按照社会发展规律,主流媒介要想在现实和未来的社会中发挥主流影响力,这一人群是必须掌握的对象。

    

    结论:阶层的形成、稳定和变化应该成为主流媒体新闻传播活动的重点关注对象之一。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白无误地提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这实际上就是把努力培育中间阶层当作社会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任务。《南方日报》2003年第一期的《观点》版敏锐地以一个整版的篇幅,在大字标题——《“扩中”:让更多的人富起来》统领下发表了五篇学者文章,这些文章无一例外地谈到中间阶层(不同作者使用了不同的词汇,如中等收入者群体、中间阶层、中产阶级等,但这些词汇的含义是一致的)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中间阶层成为中国社会主流对稳定社会的巨大作用。

    

    “资源依赖模式”理论认为,应从一个社会组织所生存的外部环境来了解这个组织的生存状态和内部构造。社会由多个组织构成,不同的组织控制着不同的社会资源,一个组织要想取得它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就必须求助于另外的组织 。组织如此,社会阶层也是如此。各类阶层天然有着稳定的内在需要,也就是对获取自身利益所需资源的渠道、手段、社会认可和代价的需要。资源在这里不仅仅指经济资源,还逻辑性地包括政治资源、法律资源、社会资源等等。既然中间阶层在我国是一个需要大力培育的主流阶层,而它也不可避免地为了维护和稳固自身在社会结构中的主流地位,需要获得生存和发展资源,那么主流媒介无论在哪个方面来说都将是中间阶层需要获得的重要资源之一。

    

    这是个双向的问题。可以预见的是,肯定要占据社会主流的中间阶层将占有相当大部分的资源。主流媒介当然也存在生存发展问题。两者之间就存在相互需要的可能。而正在转型社会中逐步成长的中间阶层相对于已经在事实上确立了自己地位的主流媒介,更能为后者带来机会。因为作为传统而本质意义上的信息传播者的主流媒介在转型社会中还有一个观念传播的特征。尽管这是我国国情所要求的,却也可以成为主流媒介的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在争取对尚未形成自身共同价值观念的中间阶层(对象为整个阶层而不是其中的某一群体)的引领(不是迎合)中,在改革重点进入政府改革过程中,得以重构并扩大在既有体制中的活动空间。

    

    尽管我国目前仍没有明确地划分出中间阶层[注解3],但已有一些研究机构对该阶层内部结构和生存状态进行了调查分析。综合国内外的研究表明,这个阶层对现行制度持肯定态度,但对现行具体政策和行使政策行为中的某些不确定性、不周全性、不公平性等方面表示不满,并希望制度得到进一步的改良。这些心理在获取资源并产生报酬的行为层面上,显露出某种程度的不合作,一旦这种不合作持续下去,并且更可怕地成为了习惯,那么该阶层自身并同时会引起其他阶层产生对制度的怀疑,这样一来,即使经济发展了,这个社会也是畸形的社会。主流媒介这时候不是沦为某一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就是离开了主流。

    

    所以在对政策进行各种各样形式的阐发和传播中,主流媒介应该坚持从社会进步的视角,配合国家强力推进WTO规则的普遍实施和培育广大坚实的中间阶层。目前看来,有助于中间阶层形成的带方向性的政策集中于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代表了经济领域的改革导向,政事分开实现原来事业单位的真正社会化,政社分开在于推动在现代社会结构中有着重要作用的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在现代社会中起到代表和协调各类利益群体、重大利益关系的作用,在这个领域政府的作用微乎其微。这类组织最有可能在中间阶层中产生。2001年日本调查中心和北京世研中舆联合做的“中国中产阶层状况”调查表明,被认为属于中产阶层的调查对象有高达八成的人“想从事志愿者等对他人有帮助的事情”就是个旁证。)的形成。

    

    结论:协助、引导、促进中间阶层的健康发育应该成为主流媒体新闻传播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

    

    总结:

    

    事实是,我国还没有建立起规范并有序运行的现代社会,尽管这样的努力一直在坚持不懈地进行着。所以现在要谈在这样一个社会中,主流媒介如何发挥自己的主流作用为时尚早,也过于简单化。更现实的事是,当今主流媒介在政党主持,政府主导的既有态势下,努力发挥自己固有的有中国特色的阐发与传播政策、反映大众民意、协调社会运作的作用,从确立大众文化、大众心理的层面,协助领导阶级构造具有现代结构意义的新型社会。

    

    值得说明的是,本文从社会理论的宏观角度着眼,也提出了一些新闻传播具体活动方向性的问题,希望引起有识之士的批评、探讨,对新闻改革能有微小的帮助。

    

    [注解1]:在我国,如果承认大众媒介是所谓“社会之公器”,就意味着在于它不单纯是政党的工具,还在于它以社会中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维护整个社会健康、有序运行为己任;如果承认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扩大不可逆转,那么社会状态必将呈现符合现代社会的分层,而中间阶层的扩大并占据主流也是不可避免的。在这两个前提下,新闻传播活动应该而且必须在最深层面的观念上予以重构。

    

    [注解2]:在一个健康有序的现代社会,什么样的阶层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并取得相应的报酬这样的“游戏规则”,是在公平的前提下得到全社会成员认可并从社会习惯和社会心理上得到确定的。即使相对脱离于社会的国家(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认为是政权)出现变动,也丝毫不会影响到社会的正常运转。本届美国总统延期产生、日本首相高频率变动、英国保守党和工党之间无休止的相互攻击并引发治国理念和政策的频繁变化等等,都没有引发所在国大规模动荡即是证明。

    

    [注解3]:新华社今年2月发布的《我国出现六个新阶层》一文,是根据十六大报告作的注解,提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为六个新阶层。严格来说,这只是在改革过程中按市场经济规律产生的,部分获取了原来由国家完全垄断的资源的群体,是构成中间阶层部分的重要的要素,如果用“非体力劳动获取经济报酬群体”来形容可能更准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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